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教育部國教署)採計財團法人永齡教育基金會辦理「永齡教學認證中心」課輔教師研習課程時數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4 年 5 月 18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40047379 號函辦理。
二、旨案教育部國教署函釋永齡教育基金會課輔教師研習課程內容與該署國民小學補救教學師資研習課程所列課程主題
(含補救教學基本概念、低成就學生心理輔導、班級經營、測驗與診斷及分科教材教法與實務策略)相符,研習時數合計 20 小時。(研習課程對照表詳如附件)
三、本案貴校如與永齡教育基金會合作辦理國民小學補救教學師資研習,貴屬教師如報名參與前揭研習,其於完成研習、通過該研習課程評量,並取得「永齡課輔教師」結業證書者,得採計教育部國教署國民小學補救教學授課人員現
職 8 小時或非現職 18 小時研習時數。至參與研習人員之差假申請及課務安排事宜,請貴校本權責核處。
教育部 生命教育全球資訊網 |
教育部 防治校園霸凌專區網 |
教育部 防治學生藥物濫用資源網 |
衛生福利部 社會安全網 |
交通部 交通安全入口網站 |
公視 兒少資源網 |
北美校刊(106期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