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謹訂於 105 年 5 月 11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至 12 時及下午 1 時至 4 時,於本縣朴子市祥和國小 3 樓會議室辦理本縣 105 學年度國民小學暨幼兒園 教師縣外介聘申請暨積分審查作業,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本縣 105 學年度國民小學暨附設幼兒園教師甄試介聘委員會第 1 次會議決議辦理。
二、申請縣外介聘之教師,請於繳交縣外介聘申請表時,一同繳交填妥收信人姓名、地址(含郵遞區號)並貼足 32 元郵票之限時掛號回函信 封(小型信封 23.5cm×12.5cm)乙只,以便寄發縣外介聘結果通知單,未繳交信封者不予受理申請。
三、服務證明需註明兼任年資及服務學校類型;縣外介聘申請表自行列印者不予受理申請。
四、教師縣外介聘未調動成功者,得再申請縣內介聘;已縣外介聘調動成功者,不得再申請縣內介聘。
五、其他相關訊息,請至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專屬網站( http://tas.kh.edu.tw/)查詢。
六、檢附本縣 105 學年度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縣內外介聘作業預定時程表、縣外介聘教師研習時數證明書及回函信封橫式直式書寫範例各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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