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賽對象分為國小組及國中組,獲獎學生頒發獎金及獎狀,各組前三名指導老師建請予以嘉獎乙次,優選及佳作指導老師給予獎狀乙紙(詳如實施計畫)。
二、參賽作品請於 10 月 1 日提交教務組造冊送件。
三、詳細辦法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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