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新移民學習中心辦理「田園城市一『嘉』親」
華語及越南語、印尼語第七期、第八期期刊徵稿計畫
ㄧ、刊物名稱:田園城市一『嘉』親
二、計畫依據:依據嘉義縣新移民學習中心 103 年度營運計畫辦理。
三、計畫目標:
(一)藉期刊內容,提供縣民及新住民各項多元文化學習資訊。
(二)透過刊物,提升民眾對新住民語言及文化的學習與認識,使了解、喜愛、包容與尊重新住民族群,並進一步激發新住民潛能,創造新住民之生活自信心。
四、出刊日期:
(一)第七期:中華民國 103 年 5 月。
(二)第八期:中華民國 103 年 11 月。
五、徵稿對象:凡本縣縣民、新住民、各級學校教師學生,均可投稿。
六、徵稿內容:
第七期:
(一)在嘉生活小故事( 200 字以內)
1.本縣之縣民或新住民在學校及其他相關單位學習各項多元文化的學習課程的分享。
2.本縣學生對於新住民母國文化的分享。
(二)主題徵稿:【特別的愛給特別的你】( 500 字以內)
本縣學生對新住民父母表達感恩的議題。
(三)教育園丁( 500 字以內)
本縣教師辦理新住民教育推廣相關活動或課程之心路歷程。
第八期:
(一)在嘉生活小故事( 200 字以內)
1.本縣之縣民或新住民在學校及其他相關單位學習各項多元文化的學習課程的分享。
2.本縣學生對於新住民母國文化的分享。
(二)主題徵稿:【溫馨祖孫情】( 500 字以內)
本縣新住民之子對祖父母、外公、外婆等長輩表達感恩的議題。
(三)教育園丁( 500 字以內)
本縣教師辦理新住民教育推廣相關活動或課程之心路歷程。
七、投稿方式:
(一)承辦學校:嘉義縣新移民學習中心(碧潭國民小學)
電話(05)3652001 ;傳真號碼:(05)3650053 。
(二)截稿日期:第七期即日起至 103 年 4 月 15 日
第八期 103 年 9 月 1 日至 103 年 10 月 15 日
(三)投稿方式:請將電子檔傳至 btps@mail.cyc.edu.tw ,文字稿另寄「611 嘉義縣鹿草鄉碧潭村 184 號梁育訓主任收」,信封上請註明投稿「田園城市一『嘉』親」。
八、稿件規格及字數:
(一)來稿字數依徵稿內容說明,文章規格以 A4 紙張打字,字形以標楷體 14 號為主,直式橫書,投稿時可同時檢附自行拍攝或製作之相關圖片電子檔。圖片解析度以 300dpi 以上,尺寸至少 13cm*9cm ,並存成 jpg 格式為宜。
(二)文末請註明作者姓名、服務單位、職稱、聯絡電話、身分證或居留證字號、戶籍住址(含里、鄰)及通訊地址。
(三)為維護學術倫理,請勿一稿多投,如有抄襲、改寫等侵犯他人著作權之情況者,由作者自負相關法律責任。檢附切結書,如附件一。
(四)投稿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仍屬原作者所有,投稿既經錄用後即視同同意本中心對於投稿作品擁有得以任何形式與方式重製、推廣公布與發行之權利。
九、稿費支給標準
(一)凡所投稿件經審查錄用並刊出,稿費依教育部頒定稿費標準,致稿酬如以下標準給予。若未獲刊登,恕不退稿。
(二)稿費:來稿一經採用刊登,將給予稿費,一字 1.2 元。
十、獎勵:分別配合兩期徵稿進行獎勵,說明如次。
(一)本縣學生投稿獲刊登者,核予獎狀乙張。
(二)本縣教師:
1.個人投稿獲刊登者,核予嘉獎乙次。
2.指導學生投稿獲刊登者,最高核予嘉獎乙次並敘明所有獲獎事蹟。
十一、依據本縣相關辦法,兩期合併核予承辦學校 8 名工作人員各嘉獎乙次。
十二、承辦單位因編輯作業需要等,得對作品酌修部份文字。
十三、本計畫奉核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嘉義縣新移民學習中心
「田園城市一『嘉』親」華語及越南語、印尼語半年期刊徵稿
著作權授權切結書
本人 保證投稿作品皆符合徵稿之規定,絕未侵害他人著作權,徵稿之作品亦未曾發表或得獎,如有不實或違反著作權法以致引起糾紛,本人願負全責。
本人作品一旦刊登,同意將作品之全部著作財產權歸嘉義縣政府所有,嘉義縣政府具有出版、著作、編輯、引用、公開展示、公開陳列、公開傳播、發行各類形態媒體宣傳活動之永久使用的權利,本人絕無異議,特立此切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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