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 115 年期使用牌照稅於 4 月 1 日至 4 月 30 日開徵,請如期繳納![]()
一、 繳納提醒(準時繳納最安心)
時間: 115 年 4 月 1 日起至 4 月 30 日止。
提醒: 請務必於期限內繳納,以保障您的課稅權益,避免產生滯納金。
二、 身心障礙者車輛免稅規定
申請資格: 符合《使用牌照稅法》第 7 條規定者,可向財政稅務局申請減免。
計費方式: 稅額計算至「核准免稅前一日」止。
免稅上限: 排氣量 2,400c.c. 以下免徵牌照稅;超過 2,400c.c. 的部分則須繳納差額稅金。
三、 權益守護與線上服務
【稅籍異動即時通】: 建議民眾多加利用,即時掌握「契稅」與「土地增值稅」申報異動,防止產權遭冒用。
官網專區: 嘉義縣財政稅務局官網設有下列專區,歡迎線上申辦與查詢:
使用牌照稅開徵專區
納稅者權利保護
E 網區(線上申辦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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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生命教育全球資訊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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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防治校園霸凌專區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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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防治學生藥物濫用資源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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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 社會安全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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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交通安全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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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視 兒少資源網 |